一、填写个人信息

留学生本人登录网址(中国留学网:https://www.cscse.edu.cn/)留学回国-就业报到-在线申请-留学生在线提交个人申请,填写时请注意单位名称务必准确。

提交后管理员通过系统可看到申请,随后管理员可上传资料。

二、上传资料

以下需上传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jpg/jpeg/png格式,小于1M) ,请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用人单位管理员,管理员须在留学人员学成回国两年内上传材料并提交申请。

(一)《单位接收函》

1、《单位接收函》模板见附件一,为固定格式,请勿自行改动。

2、《单位接收函》须填写完整,盖章清晰。

3、提交申请时,留学人员应通过试用期且用人单位与留学人员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4、《单位接收函》中工作地点须填写留学人员在京工作地址。

5、接收函填写说明(以总部为例,各单位请结合实际参考):

单位名称:

单位法人签字或签章:集团人力部盖章(提交后加盖)

专办员签字:集团公司人力资源联系人

联系电话:集团公司人力资源联系人电话

单位公章:集团人力部盖章(提交后加盖)

(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需上传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及以下内容:

1、在国(境)外获得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成绩单(需涵盖在国外的各阶段学习经历,包括但不限于本科OFFER和成绩单、语言或预科的OFFER)。如在境外学习不满一年,需加盖公章作为补充材料;如满一年,不需要盖章。

2、出国做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的留学人员:需提供由国外院校或研究机构出具的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的相关证明(如录取通知书、交流合同等)。

(三)护照信息

提供护照首页、签证页和上学期间的出入境记录(如果是电子签,也提供电子签证)

1、未认证:需上传护照信息(包括护照首页、签证页)。

2、已认证:系统自动填充。

(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和《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非事业编制和其他性质单位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和《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1、通过北京社保网服务平台在线定制近3个月(不含当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由用人单位上传。

注意:若不能定制出3个月的社保记录,请勿提交申请,以免影响审核结果。社保证明的单位名称与系统备案单位的名称、《单位接收函》上的盖章需保持一致。

2、方式一:登录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特色应用”栏在线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方式二:“个人所得税”APP查询功能,下载附件。

注意:需提供入职以来的纳税记录,要求工资薪金扣缴义务人与社保证明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五)人事档案保管证明 

1、人事档案存在公司的,由有存档权的所在单位或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模板见附件二。

2、如人事档案在京外,需先将档案调入有存档权的用人单位或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也可以委托中心将档案调入。

注意:若档案在原籍,登陆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办理回国存档,待档案转存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状态为“档案已存入”后系统会自动识别,无需上传档案保管证明。

3、档案保管证明填写说明:

档案号:本人11位员工编号

时间:如您档案在签署合同后即转入现单位保管,即时间为您的入职时间。

保管原因:勾选“到我单位就职”

 (六)户口本材料

1、家庭户口:上传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正反面。

2、集体户口:上传集体户口首页(首页复印件加盖集体户口管理部门印章)和本人页正反面。

3、留学人员:户口仍保留于在京高校,需先将户口迁回原籍后再提交单位申请。

注意:因户口本信息有误将会影响后续手续办理,建议留学人员与户籍地公安机关确认现户籍地址和登记机关是否发生变化,并及时更新户口本信息;户口本中出生地和籍贯须精确到市或区县。如果户籍所在地址的门牌号码或者派出所名称发生变化,请先更新户口本。

(七)其他补充材料(无下述情况无需提供)

1、国内博士出国做博士后或者访问学者的留学人员需在此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录取通知书、工作合同等)。

2、留学人员在国外完成学业后,继续在国外实习或工作,需在此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录用通知书、合同等)。

注意:非英文的证明材料需要上传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3、按照留学生服务中心要求,如受疫情影响您在国外学习时间不满一年,需补充提交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网上授课通知、线上考试通知、远程学习证明、全国封锁通知等(各国家和学校情况不一致,开具的证明不完全一样,为确保请务必尽可能全量提供)。

三、办理结果

按照留服通知,流程办理时间原则上博士需10个工作日,硕士需50个工作日,可能会受申报量等情况影响。审批结束后,申请人会在系统汇总收到待办,提示办理成功。本人可自行下载批件,按照系统中“后续办理须知”要求,于45个工作日内准备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派出所等信息以您单位实际情况为准。如落户至二龙路派出所,落户地址证明需沟通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落户管理员申请加盖公章,模板见附件三。

附件一:

留学人员在京工作单位接收函

(非北京户籍在京就业落户)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兹同意接收留学 国家名称  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到我单位工作,请协助办理有关就业报到和落户的手续。

我单位承诺已与以上留学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其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合同为  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生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工作地点为:                       ,工作岗位为:         ,劳动报酬为:           。

我单位和以上留学人员联合声明,以上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如因提供不真实的、虚假的、伪造的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带来的损失由我单位和留学人员本人承担。

单位名称:                          专办员签字:

单位法人签字或签章:                联系电话:

留学人员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此函有效期60天)

附件二:

档案保管证明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兹证明留学人员      同志(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档案号:             )自     年   月   日至今档案在我处保管。

保管原因(1)高中毕业出国留学;

        (2)大学毕业(未参加毕业分配),出国留学;

(3)辞职出国留学;

(4)到我单位就职;

        (5)由                          单位委托;

(6)其他原因(请注明具体原因):

特此证明。

兹保证提供的所有信息内容均真实有效。此证明仅用于该留学人员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就业落户等相关手续使用。申请期间如个人及单位信息有任何变动,须及时更新、告知。因提供不真实的、虚假的、伪造的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带来的损失由本人和开具证明单位承担。

档案保管机构(请盖人事章)

                                      2022年   月   日

(此函有效期60天)

附件三:

落户地址证明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

兹有留学回国人员:        身份证号码:             在我单位工作,已征得所在地派出所同意落户,请予以办理落户手续为盼。

落户地址:

户口登记机关:

             20**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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